宁波大学2017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公示
2017.05.05 17:5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和《宁波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2016〕103号)规定和工作部署,我校2017年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已经顺利完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拟接收以下3名硕博连读研究生(详情见附件),现对名单进行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部门、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2017年5月5日——5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

  4.受理方法:

  电子信箱:yanzhao@nbu.edu.cn;

  联系电话:0574-87609136(赵老师)

  附件:

2017年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xls

  宁波大学研招办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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