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7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合格要求
经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重庆大学2017年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一、 普通公开招考(含对口支援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分数要求:
学院 | 外国语(不低于) | 业务课1、业务课2 (不低于) | 总分(不低于) |
法学院(含新闻法学方向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方向) | 60 | 60 | 220 |
其它学院 | 50 | 60 | 180 |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分数要求:
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1、业务课2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七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