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及纪律检查工作。其中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李军
副组长: 宋爽
成 员: 李军、宋爽、陈建孟、陈浚、陈金媛、林春绵、王家德、潘志彦、潘响亮、何锋、赵美蓉、李非里
秘 书: 戈永妹
纪律监督:陈金媛
三、基本复试分数线
专业课成绩不低于50分。
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
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学院拟招生名额11人(含硕博连读生5人)。
四、复试考生名单
报名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非定向培养 |
20170020 | 郑立稳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定向 |
20170062 | 张梦薇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定向 |
20170081 | 刘莹昕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定向 |
20170173 | 顾卫华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定向 |
20170246 | 付贤树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定向 |
20170136 | 季晨阳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非定向 |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点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成绩总分为100分,
主要内容包括: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总分)。
2.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
4.英语能力(自我介绍、专业文献翻译等)(占20%)。
六、录取原则
1.复试考生分二档,非定向考生为第一档考生,定向考生为第二档考生;
2.根据复试形式及内容对第一档考生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生获60%以上考官评定为合格即为成绩合格,否则视为不合格,成绩合格的第一档考生优先录取,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根据复试形式及内容对第二档考生进行打分,考生按折合成百分制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4.在优先录取成绩合格的第一档考生的基础上,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第二档考生的的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
5.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4月26日(周三)下午13:30开始,复试地点:环境学院学科会议室(子良C区2楼)
复试资格复查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提交资格保证,入学前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研究生证复印件、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一式四份)、专家推荐书2份、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基本情况登记表(1-3页)、硕士阶段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详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八、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志彦
电话: 0571-88320061
邮箱:panzhiyan@zjut.edu.cn
九、体检
体检在我校朝晖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28日下午13:30-16:00。考生带身份证,50元体检费,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考生亦可至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其他医院或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医院或外校体检表到我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十、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环境学院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