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艺术学院2017博士招生复试名单及内容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规范考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复试比例参照报名情况,拟录取人数与复试人数之比约为1:1.5。进入复试的初审成绩要求90分以上(含90分)。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100分)、专业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专业外语(满分50分);专业核心科目(满分100分)
2、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跨一级学科报考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哲学综合和专业基础)及一门政治理论课。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复试成绩与加权求和,按导师分别排列录取顺序。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权重分别为20%、40%、40% 。
五、录取
学院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录取工作。根据加权成绩等综合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予以公示。
附件下载:艺术学院2017年博士复试名单.xls
艺术学院
2017年4月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