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2017.04.06 16:01

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考试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须做到程序公正、录取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资格审核

  1、考生于2017年4月18日上午8:45前,到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教学办公室接受资格审核,请提交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已经提交的材料可以不带)。

考生学位类别

重点查验

研招办留存

获得硕士学位考生

硕士学位证书
           身份证
           均为原件

拟录取考生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全日制学历教育应届硕士毕业生

学生证(注册页)身份证
           均为原件

学士学位考生

学士学位证书和发表论文原件

  注:持国外及港澳台学位的考生,除提供证书原件外,还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20日(周四)上午,具体时间和体检费用,请关注中央民族大学舞蹈学院网站。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1、学院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人数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复试考生每门专业课不得低于60分,且外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公布的最低控制线。学院实行差额复试,学院根据上线人数与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的复试比例为1:2。

  2、复试内容分为面试和笔试。2017年4月18日上午9:00开始进行笔试。下午4月18日下午14:30开始面试,请考生于14:20前到面试地点抽签以确定面试顺序。

  3、复试地点:面试在中央民族大学18号楼一层舞蹈学院会议室,笔试地点在16号楼会议室。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舞蹈概论》和《艺术概论》。

  四、成绩计算

  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时,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评分。论文、陈述书、推荐信三项缺一即不合格,三项得分不低于50分者为合格。

  2、初试总分:初试科目为外语和两门业务课,各单科成绩均须达到学校制定的分数线,初始成绩(外语成绩计入总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50%。

  3、复试总分:复试总分为百分制,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40%。复试中面试、笔试的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均以60分为合格线。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和复试中的加试科目每科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且不计入总分。

  五、信息公布及联系方式

  在复试工作完成后,舞蹈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最终成绩,公示期为一周。舞蹈学院考生咨询电话:68932435。学院网站:http://wd.m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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