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2017.04.06 15:55

中央民族大学藏学研究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藏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具体安排

  1.考生资格复审

  按照学校要求,进入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要在复试之前携带规定的相关材料到藏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我院将安排专人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核对考生获得的最后学历学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学生证注册信息)、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重点检查考生的学位情况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一致。所有考生只有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若发现审查材料造假,将由考生本人承担所有责任后果。

  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4月16日 下午2:30--6:00

  资格审查地点:藏学研究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文华楼东区1413)

  提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的后果自负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 2017年4月17日 上午8:30开始(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复试地点:文华楼东区14层藏学研究院会议室(1410)

  复试形式:藏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30分钟,面试内容包括知识结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外国语听说能力等,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形式。复试工作的其他相关内容参考中央民族研究生院学院网站通知。

  3.复试差额比例及最终成绩的计算

  复试差额比例:1 : 2

  最终成绩计算:录取录取普通计划考生,根据成绩合格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进行录取,考生最终成绩由以下三部分加权合成:

  (1)科研创新能力评价: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权重值为10%

  注:该项已由招生导师根据考生提交的书面报考材料进行评分。

  (2)初试总分计算:(外语成绩×20%+业务课1×40%+业务课2×40%)×50%

  注:考生的初试外语成绩必须要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控制线。

  (3)复试总分计算:本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

  4.成绩查询、拟录取名单的公布及复试监督与复议

  考生成绩查询和公布:复试工作结束后,考生可在报名时所使用的招生考务系统中查询复试成绩,最终成绩也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也可前来藏学研究院查询最终成绩,成绩公示期为一周。

  拟录取名单的公布:所有考生的拟录取名单将由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在其网站上公布,预计公布时间为5月初。

  复试监督与复议: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复试成绩公布2日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复试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学院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监察处电话:010-68933192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010-68938708

  5.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中央民族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周四)上午,具体事宜以校医院通知为准。 关于体检的相关事宜,可咨询校医院保健科,电话:010-68932454(王大夫);010—68932330(李大夫)。

  6.其他

  本方案如有不符合《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相关规定的地方,则以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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