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2017.03.22 10:28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

  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 外国语

  下午14:30-17:30 业务课1

  2017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2

  二、考场安排

  (一)考楼设在至善楼。

  (二)报考美术学院的考生请注意:

  1. 报考朱训德、王金石导师的考生,3月25日的考试都安排在校本部至善楼进行,3月26日上午的考试,考试地点安排在美术学院美术楼(考生请于3月24日16:40以后到美术学院查看具体考场安排);考生请自备墨汁、颜料、勾线笔、毛毡、对开画板等作画工具,宣纸由美术学院统一提供。

  2. 报考姜松荣、陈耕导师的考生,所有考试都安排在至善楼进行。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4:0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楼和考场。

  (二)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

  (三)作答工具由考点统一配备,考生不得自带。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每个考场都配有挂钟,考生一律不允许佩戴手表、手机及其他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携带的手机、手表等计时工具、包等所有随身物品,须放到教室讲台前的“小件物品放置处”,不能放在自己的座位旁或抽屉里,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所有考场配有视频监控摄像头、挂钟、手机信号屏蔽仪。考场监控录像在考试结束将全程回放,审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人员,教育考试管理机构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涉及《刑法修订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在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上厕所,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做好充分准备。

  (八)为避免车辆拥堵,造成考生入场时间延误,建议考生考试当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我校。严禁车辆驶入我校考点设置的警戒线范围内,停放在考试大楼周围以及周边主干道的车辆车内一律不得留人。

  考点咨询电话:0731-88873095,88872350

  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0731-88090301

  湖南师范大学监察处:0731-88872406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0731-8887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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