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
2017.02.27 14:35

长安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

  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定于2017年3月11、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3月11、12日(星期六、日)

  二、考试地点:

  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六区(南二环路中段)

  三、考试科目:

  3月1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3月12日:上午8:30-11:30外国语

  四、准考证领取:

  网上报名通过并已现场确认的考生请于3月8--10日在网上(请登录博士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

  1. 考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考试成绩、复试工作安排将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

  2. 资格复审及所有相关材料收取将在复试期间进行,凡资料不齐全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

  3. 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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