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名单公示
依据《青岛大学关于试点招收“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学校考核等程序,拟定接收名单见附件。若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监察室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察室电话:0532-85955750 研招办电话:0532-85953655
注意事项:
1、“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的初试及复试,但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2、我校“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确定拟录取后不允许更改录取类别。录取前须将组织关系、人事档案等转入我校相关学院,否则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