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12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更好地为培养创新人才的博士培养目标服务,充分发挥专家组在选拔录取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试行“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
一、组织领导
1.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 由研究生院按学科组织包括报考导师在内的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组成考核专家小组负责资料审核和答辩考核。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目录
1.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考制”招生总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17年总计划的10%。
2.每位导师以“申考制”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人数限1名,列入导师年度总招生计划及各学院当年博士招生计划内。
3.《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考制”专业目录》(参见附件1)。
三、申请考生条件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2.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为近三年(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毕业并取得学位的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往届毕业生中在中国医科大学以外单位工作的申请者及应届毕业生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需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4.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者优先。应、往届硕士须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发表至少一篇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且单篇IF值≥2分。
获得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三位)、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排名前三位)等,可作为申请的优先条件。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记录,无论文抽检不合格及学术不端行为;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5;
(2)WSK(PETS 5)考试合格;
(3)雅思≥6.5或托福≥90;
(4)GRE≥305/1200;
(5)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6)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