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大连海事大学
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计划
2017年学校计划招收全日制(非定向或定向)和非全日制(定向)博士研究生共155人(实际招生人数和学习方式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定义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定向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定义
非定向研究生为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必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研究生院的研究生,否则为定向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三种。
四、报名、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
(3)获得报考导师的书面推荐意见。另外,报考导师职称为教授,考生还需获得其他至少一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报考导师职称为副教授,考生还需获得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①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②已进修所报考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主干课程。
③有公开发表的相当于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的论文(内容为所报考学科(专业)方面的论文,考生为第一作者)。
④报考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的同等学力考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内容须与本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为第一作者);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环境毒理学与监测技术方向的同等学力考生获得英语六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