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7思政教师在职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2.07 16:36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两课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6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1方向除外)、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五个专业所列的招生方向。学制:三年。

  招生专业和学制详见《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报名时应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原则上应是高校政治理论课在编专职教师(即编制为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的教师岗位)。凡是高校政治理论课非定编、非专职人员报考,必须由考生所在院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或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及教务处出具证明,说明近5年中每年承担的高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不少于120学时(每一学期不少于60学时)。

  2.具有硕士学位。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心理健康。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须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所报考的导师不得为推荐人。

  5.考生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6.现役军人必须有所在单位政治部同意报考意见方能报考。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培养方式和招生类别

  我校两课教师专项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只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报考时必须选择非全日制的研究方向且选择定向就业):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录取单位、被录取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三方须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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