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2017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2016.12.02 16:34

深圳大学理论经济学2017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和《深圳大学以“申请-审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试点工作方案》(深大〔2014〕303号),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理论经济学博士点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陶一桃

  成员:陈勇 鲁志国 袁易明 张凯

  二、招生导师

  罗清和 钟坚 姜安 袁易明 高兴民 钟若愚 田启波 应飞虎 张凯 郑尊信 刘伟丽 陶一桃

  三、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

  以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专业及拟招人数以《深圳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为我校二年级(2015年9月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现读硕士学科、专业属于申请专业的相关或相近学科、专业;

  2.通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年全部课程,成绩优良;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硕士学习期间表现突出,有培养潜力。对在专业学术期刊(正刊)上公开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符合招生单位制定的办法或实施细则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考核制”的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各项)

  1.申请者硕士专业应与所申请的博士专业为同一一级学科或相关学科,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校成绩优秀;

  (2)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书认证;

  “申请-考核制”方式不接受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或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获得者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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