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2016.11.30 08:38

成都中医药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中医药事业,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医学科学和临床医学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报考类别

  学制三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规模

  我校2017年拟招收博士生规模数为98名(其中含直博生4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考生必须具有硕士学位:

  (1)报名时已取得硕士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2017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正式认证书;

  (2)在职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单证硕士:只有学位证而无毕业证)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并在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2014年7月以前毕业)和取得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经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后报考;

  7.按同等学力报考考生一律不得跨专业进行报考。

  8.报考中医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已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招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最迟须在录取当年的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且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申请-考核”制

  1.申请者须符合我校普通招考中规定的所有报考条件;

  2.申请者须填报“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报到时需将个人全部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限报本校博士生导师。

  3.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6分);

  ②TOEFL成绩100分以上(IBT)或250分以上(CBT);

  ③雅思(IELTS)成绩≥6.0;

  4.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SCI专业学术论文(IF≥3.0/篇或≥5.0/合计);

  5.申请者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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