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大学与社科院联合招收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简章
2016.11.25 10:39

2017深圳大学与中国社科院合作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由中宣部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每年计划招收100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基本素养的人才,通过攻读博士学位的定向培养方式,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为进一步推进特区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的培养,从2017年起,深圳大学(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人才培养与国情调研基地)和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每年招收15名“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开展合作培养。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招生指标与导师

招生专业及代码招生名额(15人)深大合作
       招生导师
研究方向邮箱地址
申请考核
       (8人)
公开招考
       (7人)
法学理论0301012人1人应飞虎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tiger1971@263.net
邹平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zoupx@szu.edu.cn
国际关系0302071人1人姜安马克思国际关系理论与实践Jiangan1963@163.com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21人1人田启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15986692178@163.com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1人1人张以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zhymzh@139.com
文艺学0501012人2人刘洪一审美文化liuhy@szu.edu.cn
周建新文艺美学jxzhou16@163.com
李凤亮文艺批评与文化创新lifengliang@sustc.edu.cn
张晓红drzhangxh@126.com
新闻学0503011人   1人吴予敏马克思主义新闻学13688845366@126.com

  二、招生方式

  “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采取“推荐考核”和“公开招考”两种招生方式。

  报考条件、报名方式、考试录取的程序等,详见:“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gscass.cn/html/news/2016-11-21/14681.html)附件(网络查询路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招生动态)。2017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

  1.“推荐考核”方式招生的对象,除了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文章外,还必须是在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职在编人员,或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已取得高级职称,或已具有处级及以上职级。

  2.“公开招考”方式招生的对象,包括两类:(1)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有企业(须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且已获硕士学位者;(2)学术型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三年。

  2.录取考生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培养要求以及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培养方案开展课程学习和社会实践,公共课(必修)、专业基础课、限制性跨学科课、选修课和学位论文写作原则上在深圳大学教学基地完成。在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颁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录取考生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学院和深圳大学实施双重管理,学籍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在读期间,享受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同类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学费、奖助学金待遇。

  四、奖励鼓励措施

  1.录取考生免收学费。深圳大学按照5万元/每生标准提供联合培养经费。

  2.录取考生免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在读三年期间住宿费,在深圳大学期间享受与深大本校博士相同的住宿待遇和收费标准。

  3.录取考生享受中国社科院马学院博士生生活补助。

  4.录取考生参加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组织的国情调研,按相关规定提供相应资助。

  五、其他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6日—2017年1月16日

  2.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cass.cn/html/index.html),进入“招生信息”页面,点选左侧菜单栏“博士网报”进行报名。

  3.深圳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755-26160142程晓丽老师;电子邮箱:qwert2008111@126.com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