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计划
(一)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审核制。
各学院招生指标见招生目录(附件1)。(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二)专项计划:
1.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2名。
仅限马克思主义学院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04研究方向毛泽东思想与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招生方式仅限普通招考)
2. 司法反腐基地专项计划5名。(最终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仅限法学院030100法学03诉讼法(法治反腐研究)。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普通招考报考条件:
1. 已获硕士学位(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位证书原件,同时必须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2.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在职人员,必须获得学士学位(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后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1)已取得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副高以上职称;
(2)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领域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自然科学类有一篇被SCI或EI收录,社科类有两篇被CSSCI收录;
(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
(4)有一项发明专利获得授权;
(三)“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1. 申请者须为我校二、三年级学术型在读优秀硕士研究生;
2. 入学前系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 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选拔条件、程序和方法按《湘潭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申请-审核制”报考条件:
申请-审核制要求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且在2017年6月30日前取得硕士学位,其中司法反腐专项可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须是国家全日制统招硕士生,同时具有硕士学历及学位)
(五)“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报考条件:除符合本招生说明的各项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
3.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 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六)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教育硕士、工程硕士、MBA、MPA、MPAcc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等正在攻读硕士学位但尚未获得硕士学位者不能报考;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八)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九)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十)除专项计划以外,从2016年起,原则上只招收全日制脱产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