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11.02 17:45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9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大学。截止目前,我校化学、物理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药理学和毒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7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基本科学指标)前1%学科。
        2017年我校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0名左右(含普通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导师组)详见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定向培养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不包括非学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报考前查看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凡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校全日制学术型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第1、3、4各项要求;仅招收非定向脱产类别考生;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办法为准。录取的考生占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
        (三)以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各项要求;仅招收非定向脱产类别考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的国家重大(不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行业内公认的大师、国家级工匠、传人等。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办法为准。录取的考生占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1、所有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6日——2016年12月31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12月13日后公布,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考生网报时如果选择报考导师组招生,请在备用信息里填写自己报考的意向导师。
        部分导师只招收非定向脱产考生,请考生在报考前务必仔细阅读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学生名单将于12月10日左右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占导师(导师组)2017年度的招生指标,请各位报考公开招考的考生在报名前务必查看有关导师(导师组)招生情况。
        由于招生指标紧张,招生专业目录上的导师(导师组)不能确保招生,请各位考生在报考前咨询相关学院(部)或报考导师。同一导师如在不同专业、不同方向、不同导师组内同时招生,该导师招生指标原则上也不超过1人(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公开招考)。
        2、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和缴费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及考试须知等于2017年1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网上公布,不再另行寄发考生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苏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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