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博士生导师简介:朱炳祥
2016.09.20 15:47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朱炳祥,男,武汉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人类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人类学学科硕士点创建人,中国人类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族学会常务理事,《民族研究》编委。曾任武汉大学社会学系主任(2007年5月-2013年5月),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湖北省社会学会副会长(2007-2014),中国社会学会常务理事(第七届)。主要从事社会文化人类学研究。早年提出“文化发生学”的概念并出版了四部系列专著,受到哲学家张岱年、民族学家刘尧汉、诗经研究专家夏传才等著名学者的褒扬和鼓励,被认为具有“开创性”、“首创精神”。1990年代中后期以来,将学术实践转向人类学研究,自1995年起,在彝族、白族、土家族进行过长期田野工作,其中在大理周城白族村进行过为期共700多天(包括2000年全年的完整周期)的田野工作,其间从田野材料出发提出的一些理论观点被认为“以中国民族学案例修订了国际人类学研究的理论框架”。自2011年以来,在对国际人类学的“科学民族志”与“后现代民族志”进行反思的基础上,正探索创构一种新的民族志形态“主体民族志”,已在《民族研究》上发表了论述主体民族志的系列论文4篇并正在进行多卷本的这一新的民族志系列的写作实践,受到人类学界关注与重视。

  主要代表作:

  1、 《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化——以三个少数民族村庄神龛变迁为例》,《民族研究》2002年第3期。

  2、 《继嗣与交换:地域社会的构成——对摩哈苴彝村的历史人类学分析》,《民族研究》2004年第6期。

  3、 《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民自治中的表达——对捞车土家族村和摩哈苴彝族村的观察》,《民族研究》2005年第6期。

  4、 《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白族农民》,《民族研究》2007年第2期。

  5、 《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6、 《“农村市场与社会结构”再认识——以摩哈苴彝族村与周城白族村为例对施坚雅理论的检验》,《民族研究》2012年第3期。

  7、 《再论“主体民族志”:民族志范式的转换及其“自明性基础”的探求》,《民族研究》2013年第3期。

  8、 《三论“主体民族志”:走出表述的危机》,《民族研究》2014年第2期。

  9、 《三重叙事的“主体民族志”微型实验》,《民族研究》2015年第1期。

  10、 《社会人类学》(第二版),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武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主要教授课程

  1、 社会人类学

  2、 文化人类学

  3、 人类学原著选读

  4、 人类学田野工作

  5、 白族文化专题

  主要科研项目:

  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村民自治与宗族关系研究”(02BSH011)

  2、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地域社会的构成”(05BSH029)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民族地区宗教文化现代化调查研究”(11ASH007)

  4、 教育部2014年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主体民族志:一个白族人的裸述”(14JHQ028)

  主要奖项:

  1、 《民族宗教文化的现代化》(独撰),获教育部第四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06年);

  2、 《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独撰),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人文社会科学)(2015年)

  3、 《继嗣与交换:地域社会的构成》(独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7);

  4、 《宗族的民族性特征及其在村治中的表达》(独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09年);

  5、 《反思与重构:论“主体民族志”》(独撰),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九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5);

  6、 《彝族吉符“卍、卐”研究》(合撰,第一作者),获云南省人民政府第七届(2001-2002)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7、 《楚辞学史》(合著,第二作者),获湖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1994-1998)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1年)。

  联系方式:邮箱:bxzhu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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