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赵钢
2016.09.05 15:34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基本情况

  男,1956年10月生,北京市昌平人,武汉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名誉主任。1982年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同年8月到武汉大学法律系任教。1985年任讲师,1993年任副教授,1994年被遴选为硕士研究生导师,1999年任教授。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评论》编辑部执行主编、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系武汉大学诉讼法学科博士点创始人之一。

  教育背景

  本科,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978年至1982年

  研究领域

  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学术兼职

  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期刊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检察学研究会理事

  湖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中共武汉市委政法委法律咨询顾问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近年来代表性论文

  1.《关于“先行调解”的几个问题》,法学评论,2013/3:;

  2.《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之我见》,人民检察,2012/20;

  3.《回避制度之改良与保全机制之完善——以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的思考》,法律科学,2012/6;

  4.《新的法律虚无主义之批判——基于民事司法的视角》,现代法学,2012/4;

  5.《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定位与程序保障》,法学,2011/12;

  6.《论民事司法权中的司法规则创制权》,中国法学,2011/3;

  7.《“能动司法”之正确理解与科学践行——以民事司法为视角的解析》,法学评论,2011/2。

  近年来代表性著述

  1.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制度▪学说▪案例》,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

  2.参编《民事诉讼法》(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

  3.参编《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法律出版社,2013;

  4.合著《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获奖情况

  1.2013年3月获第六届全国人文社科优秀论文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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