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2016博士招生复试名单及安排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溅辉
副组长:岳大力
成员:柳广弟、朱筱敏、吴胜和、钟宁宁、漆家福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3.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 岳大力
成员:余一欣、常健、李平平、刘钰铭、芦鸿娟、李力
二、复试及录取细则
1.指标分配和复试人数的确定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学科名称 | 学院计划招生指标 | 拟录取人数 | |
地质学 | 41 (含3个联合培养) | 21(含1个联合培养) | 1个联合培养指标 (竞争名额) |
地质资源 与地质工程 | 19(含1个联合培养) (含已录取直博生1名) | ||
备注: 1、“竞争名额”考生可自愿申请,由学科组选拔推荐,考生需在5月9日上午9:00前提交《地学院博士“竞争名额”申请表》(见附件6),并承诺在校期间在JCR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JCR三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方可申请毕业。 2、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 |||
(2)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按招生总规模(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①硕博连读生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②统考生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总规模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③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初试总成绩≥190分;
初试外国语成绩(听力+笔试)≥55分,其中听力≥6分;
初试专业课程成绩≥ 55 分;
④复试名单(附件1)
2.复试资格审查
①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②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④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安排见《关于2016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见附件2)。
3.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以一级学科复试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