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2016.05.06 17:44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一、复试对象

  凡报考我院博士(包括学术博士和专业博士)的考生,均参加复试,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2:00

  2、复试时间:2016年4月10日下午3:00-6:00

  详细复试时间、地点报到时见院内公告栏通知。

  3、复试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田家炳楼五楼J502室)

  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基础、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复试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供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报考院系留存备查。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报考院系留存备查,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研究生证。对考生的学位信息(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录取。

  3.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往届硕士毕业生可在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印章。

  4.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

  5.教育博士中,“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

  6.提供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7.研究选题计划。考生须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研读计划”,说明如考取博士,考生拟选择的主要研究课题及研读计划。“研读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研读计划”于2016年4 月 18日前发邮件至:342961982@qq.com,逾期不予处理。

  8. 所有考生需要填写下表,并于4月18 日前发送以上邮箱。(注意:此表和研究选题计划应整合成一个文件,该文件名必须以“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的方式命名,如:“张三 + 教育学原理”)

姓名

准考证号

出生年月

本科毕业学校

本科就读专业

硕士毕业学校

硕士就读专业

近五年科研成果清单

 

 

 

 

 

 

 

 

  9. 复试报到时要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录取方法

  博士录取遵循“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初试成绩合格者,按照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总(各占50%),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027-67868269。

  五、体检:

  时间:2016年4月11日上午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

  自愿体检,但若进入拟录取名单则必须在我校校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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