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安排
2016.05.06 17:24

福州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及安排

  各学部、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该项工作由研招办根据该专项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另行确定和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学部委员会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发扬学术民主,科学决策,促进提高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水平,提高学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作用,我校继续改革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办法,即学校只确定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则由各学部研究确定。

  (一)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我校2016年博士生的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同时体现我校优先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精神,经研究,确定我校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学科、门类

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类别

在职定向培养类别

理、工、医学类

成绩≥ 40分

成绩≥ 45分

法学、管理学类

成绩≥ 50分

成绩≥ 55分

  注: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是指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按全日制方式非定向培养;在职定向培养是指博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在职以全日制方式定向培养。

  各学部、各有关学院均执行学校以上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再另行确定更高的外语成绩要求。

  (二)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部应根据学校2016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外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有关学院(或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考试情况和复试比例,按照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和在职定向培养两种类别分别研究确定有关学院(或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指业务课的单科和两科之和的成绩要求),研究确定时应体现优先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精神,要求在职定向培养类别的业务课单科复试成绩比全日制非定向类别高5分,业务课两科之和的复试成绩比全日制非定向类别高10分。

  有关学院(或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于5月10日前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二、各学部招生计划数

  学校按四个学部下达2016年博士生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生专项招生计划),各学部应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与导师配套经费暂行办法》的精神,研究确定有关学院(或专业)2016年博士生招生指标,并于5月10日前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各学部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如下:

学部

招生计划数

包含的招生学院

其中硕博连读等人数

工程学部

31

电气学院

3

机械学院

3

土木学院

5

理工学部

63

化学学院

48

石油化工学院

5

材料学院

5

数理与信息科学学部

23

物信学院

7

离散数学研究中心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20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法学院

1

  学部(学院)在分配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时,应重点向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级研究基地、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中央与地方共建重点实验室以及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倾斜,向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博士生培养质量高的学位点和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博士生导师倾斜,并优先满足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和省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博士生导师的招生需求。对于所指导的各类研究生学位论文有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应限制其博士招生。

  博士生导师为两院院士、千人计划、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的,若需适当增加招生指标,可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处理。

  三、复试工作

  所有学科、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3至1:2之间,具体复试比例由各有关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情况自行确定。

  各学科、专业计算复试考生人数时应将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扣除该学科、专业的硕博连读等数后再按相应的复试比例计算。

  复试工作按“福州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修订)”(福大研[2015]24号)的精神执行。学校原则要求复试工作于5月20日-25日期间完成,各有关学院可自行确定本学院的复试时间,并及时通知复试考生。各有关学院应于5月12日前制订复试方案,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同时报送校研招办备案。

  四、每个博士点原则上最多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两名(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下的各博士点累计招收本校在职人员人数原则上最多6名)。

  五、各有关学院要根据复试情况和学校有关招收博士生的精神确定拟录取博士生名单,并于5月30日前报送研招办。合格生源多于招生计划的学院可将符合要求的考生标明候补顺序后作为拟录取候补人选一并报送校研招办。

  六、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各有关学院要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各有关学院初步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也应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七、博士生导师招收博士生需提供配套经费,具体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体检安排在校医院进行,拟录取考生的体检一般安排在复试后进行,候补录取考生的体检另行通知。

  福州大学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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