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文学院2016博士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考博复试安排
2016.05.03 15:10

上海大学文学院2016博士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考博复试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上海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安排》,结合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文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复试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组长:张勇安

  组员:张童心、宁镇疆、黄景春、朱善杰、

  各系招生具体工作由主管研究生副主任负责,按一级学科或招生方向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三、分数线

  文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的最低分数线,结合招生名额与报考人数,划定各学科具体分数线。

  四、复试前准备工作

  教学秘书在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文学院网站挂出的“上海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

  五、复 试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复试综合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程序要规范,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录像和录音。

  复试时间:于4 月29日前结束。

  六、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2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

  2、复试结束后,各小组上报学院复试工作情况,并及时通知考生,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MORE+

    资料下载
    MORE+
    MORE+

    相关阅读 MORE+

    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北京新东方迅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网末注明"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东方在线”,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3.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致信weisen@xdfzx.com,我们将及时外理

    Copyright © 2011-202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