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16博士招生复试录取安排
复试程序:
一、报到、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8:00-9:00
地点:逸夫工程馆108室
应届生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阶段成绩单原件
往届生携带: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
硕博连读考生:只需核对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不用收取复印件。
发放《复试报到流程表》、《复试情况登记表》、《博士录取审核表》。
2、面试
4月28日上午9:00开始到各面试地点参加面试,《复试情况登记表》交给参加面试的老师。
3、确定导师、专业
4月28日下午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导师、专业(导师在《博士录取审核表》中签字确认),将导师签名后的《博士录取审核表》交教务办公室逸夫工程馆108室。携带一张小一寸相片领取《体检表》。
4、体检
4月29日下午14:30-16:00,拟录取的考生携《复试流程表》和《体检表》到校医院参加体检。本次可不参加体检的考生:1、本校2016届应届毕业生,2、硕博连读生,3、不住校的定向就业考生
5、发放录取材料
地点:逸夫工程馆108教务办公室
4月29日下午16:00-17:00,待体检结果合格后,考生交回《复试流程表》,领取以下材料:
1、《政审表》
2、《考生人事档案调档函》(只对非定向就业考生)
3、《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到研招办领取)
复试方式:
面试,包括两部分内容: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
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做15分钟PPT向考核小组汇报,其他类别的考生不做要求。
录取原则:
根据复试成绩决定考生的录取顺序,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
初试成绩不计入录取总成绩,仅用于确定复试资格。
导师有权不选择第一志愿非报考该导师的考生。
根据学校要求,学院将控制定向就业(在职委培)的录取总人数比例在学院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委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读的博士生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工程博士考生)。
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与口语*权重(10%)+专业面试成绩*权重(90%)
录取加权总成绩=复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