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2016考博复试名单复试安排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特制定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一)博士研究生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复试分数线:外语44分,业务课(一)44分,业务课(二)60分,总分160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少数民族考生:外语31分,总分194分,过线考生依据初试总成绩排序。
我院今年招收非专项计划全日制博士8个,招收非专项计划在职生比例≤20%,即全部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生不得低于80%。所有高校教师(含管理岗工作人员)均不得例外;“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考生为在职考生,计入培养单位在职生比例之中。
二、复试时间和形式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审查
时间:4月26日下午(14:00-17:0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泓楼研究办公室203室
考生须交验以下材料:
(1)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记录表。(见附件)(2)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复试费用100元。
2.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时间:4月27(8:30-11:3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泓楼四楼会议室
(二)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为“专业面试+外语测试”。
1.复试应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复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能、创新能力与创新精神等。
2.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使用:复试成绩为100分,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组成。
3.录取名单确定:
非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少数民族生,按总分从高往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分相等则以外语成绩降序排序,如外语成绩相等则以业务课一成绩降序排序。
三、组织领导及监督
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汉东
成员:曹新明 胡开忠 马一德
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督导小组
组长:黄玉烨
成员:赵家仪 彭学龙
四、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与录取类别
(一)学制与学习年限
从2010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大研字[2011]9号)执行。
脱产博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3-6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4-8年。
(二)录取类别
学校在复试时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录取类别分为 “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1) 和“定向就业(2)”等3类。按“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前按要求在规定时段完成《定向合同》或《少骨定向协议》的签署,否则不予录取。
1.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学校研究生院,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及其他奖励性项目的评定及助研助学金的申请,毕业时按照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1):为在职研究生,录取前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与考生本人按双方协议承担,不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助研助学金的评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
3.定向就业(2):仅适用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其中:①非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等全部转入我校,并与定向省份、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非在职)》;②在职考生在录取前须与定向省份、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少骨定向协议(在职)》。
五、复试录取
(一)由于博士招生计划紧缺,上线考生生源总体充足,各学院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招生指标的滥用与浪费。
(二)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办理拟录取手续。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录取手续者,不予录取。
1、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5月20日前将本人的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研究生院档案室。档案保管期至少为三年。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拟录取博士研究生须在5月20日前与定向单位和学校签订《定向合同》或《少骨定向协议》。
3、录取类别以学院报送的拟录取数据和录取前所签协议为准,入学后不得转变。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