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6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分数线确定
为加大导师与学院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采用学校划定基本分数线,各学院自主划线的方式确定复试分数线。
(1)学校基本分数线确定方式为:分非定向、定向两类划定。根据初试成绩情况,拟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为:
非定向生 | 定向(在职)生 |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40 | 341 | 50 | 77 |
专业课≥60 |
(2)各学院根据本学院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的考生情况按学院或学科(群)为单位,分非定向、定向两类划定复试分数线。相应类别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人数不超过指标数20%的学院其该类别分数线为学校基本分数线;相应类别高于学校基本分数线人数超过指标数20%的学院该类别分数线应使上线人数超过指标数20%但不超过100%的要求划定。
各学院划定分数线方式须是以英语成绩划线或以英语成绩及总分共同划线。
2.定向考生限额
各学院招生指标中招收定向考生限额如下:
学院名称 |
| 资源 | 地测 | 化环 | 机电 | 管理 | 力建 | 思政 |
定向生限额 | 32 | 6 | 6 | 5 | 4 | 4 | 6 | 1 |
3.导师招生限额
每位全职导师招生不得超过3名(注:教授二级以上岗位导师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多招生1—2名),其中定向博士生最多1名。兼职导师至多招收1名非定向博士生。超出上述限制者由相关学院协调调整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导师,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专项计划复试
1.对口支援计划分数线拟定为:
外语分数≥39 | 专业课≥60 |
共4人上线。
2.与煤科院联合培养考生复试分数线及上线情况为:
非定向生 | 定向(在职)生 |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外语分数≥ | 考生数 |
50 | 5 | 47 | 2 |
专业课≥60 |
6个指标中,以煤科院导师为第一导师的3名从上述报考联合培养的上线考生中选拔,复试方式与煤科院共同商定。以矿大导师为第一导师的3名分配至资源学院2名,化环学院1名,从上述学院上线生中与其他考生相同方式复试选拔。
三、复试时间与地点
4月28日-4月29日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地点。
四、 复试录取原则
参加复试的考生,专业外语、面试、笔试等复试各项成绩任何一项不达到该项总分的60%者不予录取;复试各项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构成与比例由学院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权重占50-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50%计算,具体比例由学院在上述范围内决定。
复试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依次考虑下列因素决定排序: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等。
因受学校或学院规定的导师名额限制,虽复试合格但无法被报考导师录取者,可由相关学院协调调整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导师,不愿意调整或不能调整导师的考生不予录取。
被录取为非定向的博士研究生将由我校研究生院于5月10日左右直接向所在单位或学习院校调取人事档案,5月25日前无法将档案调入学校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一、复试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28日—4月29日
2、地点:由各学院安排
二、复试基本内容
1.资格审查: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往届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查验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查验提前毕业考生的学生证、学习注册年限及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提前毕业证明;查验持国外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查验报考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思想政治情况表)。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专业外语测试:专业文献翻译,采用笔试、闭卷考试的形式,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6000外文印刷符,考试时考生可以携带专业词典(不得使用电子设备)。
3.面试:学术水平考查。组织一般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测试,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需要上交由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复试小组在面试过程中还要对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体检:由本校校医院进行体检,4月29日上午8:00-11:00,体检需要空腹。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小组认为其他应该复试的内容。
三、复试具体安排
由各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上网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复试资格。
2.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下载本人考生报考登记表。
3.将本人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往届考生、国外学位获得者)、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国外学位获得者)、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或在学硕士生)、硕士学习成绩单、两份专家推荐书(本专(行)业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填写)、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以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一同附在报考登记表后。连同上述材料的原件在复试时上交查验,供复试时参考。
4.上报考学院查看复试具体要求,按要求前来学校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