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已经发布,相关考博生请注意。
一、工作原则
我院贯彻落实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和复试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复试小组由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五人(副教授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两门专业课成绩和科研能力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二)复试名单确定
1.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3,即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之比为3:1。
2.我院按招生导师确定复试名单,每位导师复试人数=该导师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复试名单根据复试人数和报考同一个导师的上线考生中两门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安排
1.4月27日8:30—10:00,体育与健康学院216会议室报到、验证。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携带:(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准考证;(3)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
2.4月27日10:00—12:00,体育与健康学院316会议室思想品德考查。
我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组织专人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情况。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考察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3.4月27日13:30—16:30,考生按抽号顺序依次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考查科目:1.科研创新能力,采取面试形式同时结合考生提交的报考材料等,对考生的学术造诣、科研潜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查,满分为100分;2.综合素质,采取面试形式,对考生专业外语及外语表达应用能力、思维和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进行考查,满分为100分。其中之一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办法
1.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
将初试两门专业课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照6:4权重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初试专业课总成绩(不包含外语成绩)×0.6+复试总成绩分×0.4。
2.录取办法
我院依据招生计划、复试比例和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六、体检
考生已经于初试前按“博士研究生报名办法”要求自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到报考院系所,体检不合格不能录取。被录取的考生需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申报健康档案。
七、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学院按规定将复试方案、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平台公开和公示。
体育与健康学院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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