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分数线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一般计划
外语合格分数线(参考)
人文社会学科 | 理工科 | 医科 |
60 | 50 | 70 |
(二)专项计划
1.少骨计划
类别 | 民族 | 科类 | 首次进入考核外语合格线 |
少骨计划 | 汉族 | 不分科类 | 74 |
少数民族 | 文科 | 70 | |
理工、医学 | 66 |
如有上线考生放弃或综合考核被淘汰,学校参考外语成绩及生源情况,依次递补。
2.对口支援
学校名称 | 外语合格线 |
新疆大学 | 75 |
西藏大学 | 60 |
乐山师范学院 | 55 |
3.思政教师、高校辅导员外语合格线:由培养单位划定。
(三)优秀人才单独选拔
不划定统一的外语综合水平合格线,驻外研究院协商培养单位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自行确定综合考核及录取的基本要求。
(四)说明
1. 学校按人文社科、理工、医三大学科分类划定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参考分数线,培养单位以此为参考、以招生指标为依据,自主划定本单位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对外公布。
2.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学院划定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合格线,未达到者不得进入综合考核。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政治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及格(百分制60分,下同)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录取。
4.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不得更改报考类别,招生计划不得挪用或突破指标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