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6.02.19 17:39

宁波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宁波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16年实行秋季招生,共有 13个专业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名额需综合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招生计划、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国家需求及就业状况、导师和实际生源情况等再行确定。

  三、学制

  基本学制3-4年。入学时间一般为2016年9月。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已获硕士学位(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是国家统招硕士生,且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同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

  5. 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 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五、报名手续

  报名考试时间为每年12月;具体时间、地点、报名手续届时请关注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招生工作”中的相关通知: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default.aspx,按相关通知说明进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我校提交下列材料(有关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文档下载栏中下载):

  1.填写完整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专家推荐书;

  3.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无研究生毕业证书的考生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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