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2.21 17:24

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博士生待遇

  攻读沈阳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期间,博士研究生最高可获得35万元以上资金资助和各类奖学金,包含国家级、省级和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不包含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研、国外交流资助和研究生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所获校级以上资金奖励。相关各类研究生奖、助学金文件可登陆沈阳工业大学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学校鼓励资助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结合研究生出国访学计划项目,每年选派部分研究生到国际知名学校或科研机构进行博士学习和交流。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有两种,即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普通招考分为统一考试入学和申请考核制两种。

  我校首次在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中试行申请考核制,试行专业为电气工程(080800),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的形式申请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附件3)。

  2、硕博连读: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具体办法详见《沈阳工业大学硕博连读选拔规定及实施办法》(见附件4)。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符合我校《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见附件5),须本科毕业满6年,具有高级职称,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3篇以上等;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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