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江苏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及人数
我校2016年在管理、材料、特种经济动物饲养等三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左右,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规模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国家承认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获得国家承认学士学位后满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研究生,我校部分学科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3.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同等学力人员除符合上述1~5所规定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修完6门以上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且成绩合格(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培养单位公章);
近5年,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完成过部、省级鉴定的科研课题(前三名),或正在主持部、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已获过部、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有个人证书)。
7.在科研工作方面成绩突出,或在其它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但须经审核批准。
8.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报考定向的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证明,报考非定向的普通考生,录取时须将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学生档案部门。因调档和协议等问题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报名
第一步:网上报名(2015年11月18日开始,结束时间待定)
(1)考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222.187.120.13:9000/)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规定网报时间内打印报名系统中的相关表格,并向我校研招办提交以下材料:
①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打印);
②专家推荐书,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推荐意见;
③获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和硕博连读在学硕士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开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获境外学位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⑥体检表(可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⑦思想政治考察表;
⑧其他材料:报考定向的在职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证明。
报名考试费:200元(同等学力考生400元报考费,报考费缴纳后不再退还)
同等学力者不交第⑤项材料,但须按照同等学力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或人事部门证明,6门以上硕士课程成绩单,2篇学术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复印件)或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地考生上述纸质报名材料请通过邮局EMS或挂号信方式寄送(邮编 212003,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收,信封上注明“2016年博士报名材料”),请勿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
第二步: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具体时间待定。确认地点: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等原件(应届硕士生携硕士学生证),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考试费。同等学力者还须验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的原件。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科目为:
⒈政治理论(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硕士学位者免试); ⒉英语(含听力测试);⒊业务课二门;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三门(政治理论+二门专业课)
具体考试内容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复试以综合面试为主,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外语口语、专业知识等。
入学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规模,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业务素质、科研能力和身体状况等综合条件确定录取名单。
定向培养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培养协议。
七、学制与学费
博士生学制一般为三年,学费标准为1万元每年。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培养博士生回原定向单位工作。其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行就业。
九、奖助学金
博士期间,学校提供各类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生均4.5万元左右,另设有国家奖学金3万元 ,助学金每年1.2万元(非在职考生),及其它专项奖学金。还可承担助研助教等领取相应津贴。
招生联系方式:
江苏省镇江市梦溪路2号江苏科技大学研招办 何长涛 0511-84402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