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本年度我院拟招收博士研究生60名(含申请免试攻读、硕博连读和公开招考人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院所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1年2月1日后出生者;
3.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六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原则上须是相同或相近学科(若是跨学科报考,必须有特殊成果);
③需由考生本人向报考研究所提出申请,且由两位本所专业导师推荐,经所长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入学考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
5.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6.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体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
8.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6年博士生入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1月31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牢记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2.报名费350元,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缴纳:
(1)邮局汇款,汇款抬头: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财务室,联系人:盛萍华;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2室;邮编:200235。(注:请务必本人亲自汇款,并写明姓名和博士报名费)。
(2)直接前往研究生院财务室缴纳,联系人盛萍华老师,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