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昆明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为规范研究生招生管理,严肃招生纪律,保证招生质量,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的规定,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三条 招收博士生的选拔办法有:(一)统一考试;(二)硕博连读。
统一考试是指初试所有考试科目由学校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硕博连读是指硕士生进校半年或一年半后通过考核、答辩和导师面试等环节进行选拔,从而确认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第四条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 博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定向培养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培养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学校、学院分级负责,共同协作完成,学校负责宏观管理,具体事项由各学院组织进行。
1. 研究生院是学校负责研究生招生的职能管理部门,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的各类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业务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控、协调和管理,由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长负责各类研究生招生事宜,具体业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是招生工作的法规性文件,必须严格执行。
1. 根据各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条件保障等因素和导师的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及质量考核等情况,合理分配学科及导师的招生人数。
2. 招生人数以学科和导师为单元进行分配和公布,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导师招生人数为该导师的限额招生数。如导师在几个专业同时招生,限额招生人数不得叠加(同时在几个专业招生的导师,只在一个专业列出招生人数,其它专业招生人数为空)。招生人数为“0”的导师,本年度暂停招生。2016年全校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40人(含硕博连读计划,预计占用计划5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计划后确定的招生人数为准。
3. 招生计划通过《招生专业目录》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4. 视生源情况,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对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