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与导师
2016年我所博士生招生学科与导师详见招生目录。考生报考前可登陆所网站查询报考导师的个人简介、研究方向与联系方式。
三、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申请考核: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优秀考生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申请考核的资格要据申请者提供的材料择优确定。
3、硕博连读:从本所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四、报考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生的,除满足上述规定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211”高校中的土木工程、力学等相关需求专业的应届(往届)硕士毕业生,或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已经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五、招生类别
1、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所,该类学生可参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间纳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毕业时可自主择业,纳入就业方案。
2、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所和所在单位签订三方培养协议。在学期间,人事关系和楼案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该类学生不能加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学期间不纳入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就读期间不能转变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
六、工作程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在报考前,考生主动与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交流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