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青岛科技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与招生规模
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我校2016年拟招收48名博士研究生(含委培、自筹经费生)。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二、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需提供进修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在国家核心期刊以上水平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近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列首位的证明材料);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招生单位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及军队招生单位招收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是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学硕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