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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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 招生方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普通招考和硕博贯通两种。
1.普通招考:指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见二)的人员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贯通:指我校从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拟按硕博贯通方式选拔的学生需根据我校的规定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硕博贯通式博士生培养方式的考核和复试,被录取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在职专业硕士)、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已获专业硕士学位人员、境外硕士学位获得者(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已获博士学位人员。
同等学力考生应符合以下报考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6年或6年以上(即在201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已修完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在专业技术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①近3年内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论文二篇或二篇以上;或
②作为负责人或主要骨干完成科研项目或工程设计、勘查项目,并获两项或两项以上局级以上三等或三等以上奖;或
③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资格审查时须交验获奖证书(证明)原件、论文原文。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拟报考定向的考生以及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7.以硕博贯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除满足上述第1、3、4、5条规定外,考生应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