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普通博士生(含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成绩基本要求如下表。
类型 | 总分 | 英语 | 业务课 | ||
普通博士生(含联合培养) | A线 | 165 | 40 | 45 | |
B线 | 180 | 35 | 60 | ||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 | A线 | 少数民族 | 145 | 35 | 35 |
汉族 | 160 | 40 | 40 | ||
B线 | 180 | 35 | 60 |
相关说明:
1、符合A线或B线中任何一条即为达到我校博士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2、招生学院可制订不低于以上成绩要求且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30%的本学院一级学科复试分数线,考生须达到报考学院公布的复试要求才能参加复试。
3、复试前各学院对考生实行报考资格审核,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资格,不予复试。
一、资格审核
(一)对全日制应届硕士生的审核
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有考生本人签字的《博士生报名登记表》。
2、专家推荐信(两封)应由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填写。
3、盖有单位公章(应与档案所在单位一致)的《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
4、盖有研究生主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5、学生证、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及学生证复印件。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还需有《报考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表上应有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注:(1)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在职申请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不能作为应届生考生参加复试。
(2)45岁以上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
(二)对已获得硕士学位考生的审核
1、同(一)中1、2、3、6点内容。
2、盖有研究生主管部门或复印件上盖有考生单位档案室公章的成绩单。
3、身份证、准考证、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教育部硕士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类型为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审核报名表中“对考生报考的意见”一栏内有否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和公章。
(三)其他材料
考生的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考生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到学院。
二、复试
1、初、复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2、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30%。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得录取;复试不合格者或单项成绩过低者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实验或者调研分析技能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4、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硕士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综合成绩排名。
5、复试时间:4月12日-22日。
6、考生须缴纳100元复试费,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三、录取与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结果择优录取。
2、对近三年有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在SCI、EI等级别的收录刊物或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类核心刊物的高水平论文或近三年作为主持人主持过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课题或近三年具有较高水平的重要成果、发明创造(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3、我校原则上按考生的在职状态分两种类型录取,非在职生录取为非定向,在职生录取为委托培养。按照教育部规定年龄在45岁以上者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生。专项计划的录取类型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报名时未申请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复试录取。
4、免除录取为非定向生的学费,并提供每月1500元的助研津贴和公费医疗。
四、声明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