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申请和报考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其法学学科在2009年获批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3年,“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全国首批“2011计划”;2014年,“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益协同创新中心”获批进入“2011计划”。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系我国首批法学硕士、博士授予点,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名列全国第一。学校拥有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1个二级学科博士点,7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共有博士生导师近200名,硕士生导师近800名。
我校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今年将继续在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比较法学研究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中欧法学院、国际儒学院、人权研究院、证据科学研究院的部分专业及“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开展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规定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介绍、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介绍详见简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2016年招生计划为14名)。
我校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届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需脱产学习,并将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定向博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后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且已在所要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的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核心期刊以我校科研处公布的核心期刊名单为准)上独立发表过二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取得硕士学位(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3.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考条件
除应满足普通招考博士生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该专业《“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所列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工作办法。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考生在报考条件方面须满足第(一)中普通招考博士生的报考条件,在考核方式上按照报考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中规定的方式进行。
除满足普通招考制报考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3.获得所定向省教育厅的报考资格;
4.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现役军人报考条件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