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11.11 15:29

  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国各院校2016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布,新东方在线考博频道第一时间为大家跟踪发布相关院校考博招生简章、考博专业目录、考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下面是武汉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43个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专任教师3700余人,其中正副教授2700余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约1600人(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各培养单位招生计划可在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查询,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适当调整。上述招生计划数包括了“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等专项计划,具体招生办法另行公布。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历史学院、哲学学院、中国传统文化中心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三)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一般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四)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16年8月31日);

  2、获得国家英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2分以上)或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成绩60分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80分以上;

  3、已取得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课程结业证(由校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

  4、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2篇以上(含2篇)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五)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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