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招生条件及科目调整的重要通知
2015.10.15 15:14

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博士招生条件及科目调整的重要通知 

  为提高我院博士生培养质量,经2015年5月11日院博士招生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通过,自2016年起,我院博士招生考试做出如下调整:

  一、报名条件

  1、音乐学(01-08)方向、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0、11、12方向)

  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文章,其中1篇必须是核心刊物(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与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均可)。

  2、表演艺术研究(13、14方向)

  要求在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文章。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09方向)

  要求提交本人创作的两部作品,其中1部为管弦乐队作品(15分钟以上),并提交作品音响。

  二、初试科目

  中外音乐史考卷,增加传统音乐的内容,调整为中外音乐史与传统音乐基础。

  以上各项如有变化,以当年招生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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