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5.06.01 15:12

 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及招生人数

  1、苏州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生导师;或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学术性学位博士生导师(需具有主任医师职称)。

  2、每位导师限招2人。具体招生导师和研究方向见附件。

  二、考生报名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从事临床医学工作,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通过研究生培养的途径获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自获得学位后在相应专业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可以免于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或者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但在申请学位前必须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并取得合格证书。

  4、考生在本专业里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能力,具体要求:近五年来,在SCIE、EI英文源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中华医学会主办的中华系列杂志(不含增刊、增版)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主编)所规定的期刊(不含增刊、增版)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另:从2016年起,必须通过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合格者,我校才接收报名。

  三、报名手续及时间

  1、考生登录网站http://202.195.128.108:8088/,填写有关报考信息,生成报名号。

  2、填写《苏州大学2015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表格里填写的内容必须与网上报名数据一致。

  3、请考生将填好的《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的复印件,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学术论文、专著或其它成果奖等)交到或用EMS邮寄到苏州大学研招办(不接收其它邮寄方式。所有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4、交报名费150元/人。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报名号;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苏州大学校本部蕴秀楼205或207办公室。

  5、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30日。报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邮编:215006。联系电话:0512--65227655、65227656。

  四、收费标准:16000元/生·学年。

  五、录取与培养

  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发放临床博士专业学位课程学习录取通知书。入学后按照临床博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实施培养,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附件一:2015年苏州大学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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