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简介:高西庆
2015.05.14 11:36

  考博考生生准备要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时,必须要先确定准备攻读博士的相关专业,然后选择该专业有招生需求的学校,接下来应该联系博士生导师,只有当博士生导师同意考生报考,考博生才可以报考。所以提前了解博士生导师的学术文章及联系方式很重要,新东方在线特整理了各招收博士院校博导的简介及联系方式供考博生参考。

  

  高西庆

  教授、博士生导师

  教育背景

  对外经贸大学国际贸易系国际经济法专业经济学/法学硕士、美国杜克大学法学博士。

  工作履历

  1992年10月至1995年10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律师、发行部主任;

  1997年1月至1999年7月,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副主任、中银国际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

  1999年7月至2002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2003年至2007年9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

  2007年9月至2014年1月,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社会兼职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员,美国杜克大学校董会委员、客座教授。

  研究领域

  金融法、海外投资

  学术成果

  《证券法学案例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证券业的几个问题,改革,1991-04-15;

  各国证券管理体制比较,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10-28;

  上市公司收购中的若干法律问题,证券市场导报,1993-10-28;

  证券市场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的理论根据,证券市场导报,1996-10-20;

  证券市场对外开放的5个任务,中国改革,2001-02-13;

  证券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必须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中国证券报,2002-07-16;

  论证券监管权——中国证券监管权的依法行使及其机制性制约,中国法学,2002-10-09;

  关于宪法问题的几点思考,中国改革,2003-08-13;

  信用在法制结构中的位置,比较,2003-12-1第10辑;

  对个人账户管理体制的思考,比较,2007-07-01第31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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