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04.24 15:13

 青海民族大学与天津大学2015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扎实的藏学理论功底,能独立开展藏区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和实务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选拔方式

  面向社会招生,实行“申请-审核”制,择优选拔。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5年拟招收6名,每个方向招收1名。

代码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1204Z01

藏区社会稳定与治理研究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藏学综合

3301民族宗教学

1204Z02

藏传佛教管理研究

1204Z03

藏区社会问题研究

1204Z04

藏医药传承与发展研究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1藏学综合

3302藏医药学基础

1204Z05

藏传佛教教义科学阐释

1101英语或1102日语

2202藏传佛教原理

3303藏汉翻译理论与实践

1204Z06

藏族历史文化经典汉译研究

  四、学习年限、学费及奖助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每年10000元。奖助学金参照青海民族大学和天津大学相关奖助体系执行。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服务国家藏区发展战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其中获得境外学位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2009年9月1日之前),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在报考专业的硕士课程成绩证明(包括全部必修课和学位课,且成绩合格),并提供在报考专业或相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天津大学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在本职工作领域有一项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六、申请-审核程序

  申请-审核程序共分为申请、审核和录取三个阶段。

  A申请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5年4月27日—5月20日。

  流程:登录yzb.tju.edu.cn,点击网页左侧“服务系统”栏中的“统考博士报名”,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在“专项计划”中选择“与青海民族大学联合培养博士”;报考院系所选择“管理与经济学部”;报考专业选择“公共管理”;是否参加e-Learning测试选择“否”;语种为英语或日语,考生可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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