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2015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2015.04.09 16:48

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2015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间安排

  为了保证我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招生办法和政策,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掌握程度和科研创新能力,了解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发展潜力,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5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 单伟光

  副组长: 应国清

  成 员(按姓氏笔划):王鸿、苏为科、应国清、单伟光、颜继忠

  秘书:谢媛媛

  学院党委副书记姚鹏同志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招生名额:我院总共招生名额为10名(包括3名硕博连读)。

  四、复试办法及内容

  1、复试资格:非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定向考生英语成绩不低于55分,总分200分以上,方可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为面试,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方向和成果)、专业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与实验技能等。评分规则如下:

专业外语能力
专业知识与实验技能
语言表达能力
综合素质
总成绩
30
40
15
15
100

  3、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各自独立打分,计算出平均值,即为复试成绩。

  五、录取原则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每一个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和复试成绩(100分制)在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为50%: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 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六、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2015年4月30日 上午 10:00-12:00

  (2)复试地点:新教1014

  七、资格审查所须材料如下

  1.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2.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由就读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应届毕业生证明或注册完全、有效的研究生证复印件(出示原件),考生须确认能够在2015年9月前毕业,并提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资格保证》,在入学前,必须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已获硕士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出示原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3. 填写完整的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从我校博士报名网站打印第一页、第二页和第三页,同时需附本人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 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5. 政审表;

  6.非应届在校生须提交盖有现所在单位公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一式四份;工作单位是高校的,需加盖高校人事处的章。

  7. 考博录取唯一性承诺书。

  八、体检

  体检在我校朝晖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为4月30日下午13:30-16:00.考生带身份证,50元体检费。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校医院,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

  九、咨询与申诉渠道

  咨询:姜老师 88320949 申诉:姚老师 883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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