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我院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人员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 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初试成绩外语55,专一60,专二60,总分200分以上。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采取口试的形式,
内容包括:
1.外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满分150)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
复试考生应向复试组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
第七条 初试成绩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总成绩的50%。
外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
第八条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同时须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到复试考场备查。
2、考生须在报到时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在4月23日下午1:30报到时提交书面申请。
第九条复试时间安排:
2.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4月23日下午1:30点,具体地点在科研楼A座3层大厅看复试安排总表。
3.复试名单在社会与人口学院网站上公布。
4.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第十条 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上查询。
第十一条 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须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体检不合格通知。
第十二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学管理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三条 体检要求请仔细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四条 需要加试的考生请到中国人民人民大学研招网下载加试准考证,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跨学科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