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创新药物研究中心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2015.03.31 11:26

 重庆大学创新药物研究中心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学校下达创新药物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的规模数为11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的工学博士生。

  二、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

  3、请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15年4月22日自行前往中心参加复试。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中心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李卫东

  成 员:贺耘,朱峰,张敏,闫海龙,冯旭利,吕海涛,魏为力,佟晓永,夏熠

  秘 书:陈雪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报到:

  请各位考生于4月22日上午8:30准时在中心202室报到。

  (2)申请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④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硕士学位论文(仅针对应届生)、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3)收取复试费:

  “申请-考核”制考生200元/每人;公开招考考生100元/每人,并提供面试费发票。(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纳复试费)

  (3)复试时间安排:

  所有考生:4月22日上午9:30开始   英语口语和专业知识综合面试。

  “申请-考核”制考生:4月22日下午14:00-16:00  综合笔试

  (4)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5)其他说明:

  (A)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B)拟录取的统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C)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3×(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注: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即为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硕博连读生初试总成绩为在校期间课程成绩平均分*3;“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总成绩为中心笔试所考成绩。

  四、录取工作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2015年6月下旬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创新药物研究中心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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