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教育博士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
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一不低于55分,专业课二不低于55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凡报考我校报考教育博士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上述分数要求者,即可进入复试。是否进入复试,请点击查看。
请达到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于3月28日上午12:00前将复试方案中的研究选题计划,发送邮件至sj@bnu.edu.cn。
二、复试安排
复试报到时间:2012年3月30日下午14:00
复试报到地点: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主楼A区206B)
复试时间:2012年3月31日(详细复试时间、地点报到时通知)
复试主要形式为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等方面。
三、复试时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
3.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相应教育领域工作年限的证明(原件)。
4.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和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任职证明。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考生须提供职称聘任证书原件。
5.大学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6.在科研和管理工作方面取得各类成果的证明;
7.研究选题计划。复试报到时考生要提交一份1500—3000字左右的研究选题计划,说明如考取教育博士,考生拟选择的教育博士论文的研究选题及相关计划,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等。
上述第3、4、5项已提供原件的,复试时不再提供。
另外,复试报到时要缴纳复试费100元。
四、录取方法
教育博士录取工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将考生科研及实践经验、学术潜力、实践能力、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复试总成绩统一排序,择优录取。
联系电话:010-58808156。
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