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5考博复试时间及安排
为加强在复试中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提高生源质量,我学院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办法,指导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 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领导机构
以学院主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为组长,由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各专业学术带头人,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下设复试小组。
各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复试前,向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就复试基本规范和纪律提出要求,确保复试工作公正、严谨。各复试小组设立1名秘书,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相关事宜。
(二)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运用能力和业务能力考核两部分,满分为300分。其中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占100分,业务能力考核占200分。
外语运用能力考核含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业务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提交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科研成果等报考材料,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情况及是否具备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相关内容。
复试方式以面试为主,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相关表现,当场独立评分,各位面试教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三)录取
对复试上线、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依次按总成绩(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80分;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本学院博士生录取工作完成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批复为准。
二、其他事项
(一)复试面试过程中有异议时,由面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并做好记录,上交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处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三)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相关说明:
1.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3月8日14:30到新数学楼415室报到
(中山大学南校区东南区266栋新数学楼415室,中大南门内紫荆园餐厅东侧)
2.请考生届时带齐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份, 并在其中一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3.如有问题,请与学院研工办联系:周老师 020-8411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