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2015.03.03 18:26

 四川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

学科门类、一级学科

名称或专业名称

外语

专业

备注

010107 宗教学

60

67

02     经济学

66

75

0301   法学

60

68

03050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4

68

0501   中国语言文学

64

68

0502   外国语言文学

56

60

0503   新闻学

65

75

06     历史学(不含060102)

64

75

060102考古学及博物馆学

60

65

0701   数学、0702物理学

55

60

0703   化学

64

68

0710   生物学

60

60

08 工学(不含0802、0803、0804、0805、0807、0808、0810、0812、0817、0831)

55

60

0802、0804、080501、080521、0807、0817

60

65

0803、0810

62

65

  080502、080503、080520、080522、0812、0831

64

68

  0808

68

75

090403 农药学

60

60

1001   基础医学

64

68

1002   临床医学、1081临床医学博士

64

68

1003   口腔医学、1082口腔医学博士

65

70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60

65

100602 中西医结合临床

64

68

1007   药学

64

68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59

65

1202   工商管理(不含120203)

59

65

120203旅游管理

70

75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59

6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汉族

70

73

少数民族

50

60

差额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加试)        60

 

  说明:1、以下学院采取差额复试和差额录取: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学院、生命科学院、计算机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生物材料工程研究中心。采取差额复试的学院可在不低于学校复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公布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对于已经复试的上线考生,如果复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录取。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凡未经当地省教育厅审批的考生,不参加该计划的录取。考虑到学科平衡、区域平衡、民族平衡,该计划采取差额录取。

  3、湖北民族学院定向培养计划的分数线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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