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应于开考前15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提电话、小灵通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考生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纸后,应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拆启试题袋,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开考后60分钟和终考前15分钟两个时间段内,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题纸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将试题、答题纸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